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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科技大學「針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學生校外實習因應措施」

 

朝陽科技大學「針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生校外實習因應措施」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防疫工作小組第6次會議訂定(109.2.19)

一、本校為防治嚴重傳染病肺炎情(以下簡稱「肺炎情」),並確保學生校外實習之安全,配合中央流行情指揮中心及教育部政策,訂定本因應措施。

二、目前正值肺炎防疫期間,請各系提醒校外實習學生在實習期間務必遵守實習機構各項防疫規定及措施,並保護自身健康及安全,期間如有任何問題請立即向所屬系辦公室助教或輔導老師(導師)反映。

三、實習合約簽訂時間為2月至6月者,仍可依合約原訂時間前往實習;如因擔心肺炎情,各系可評估並與廠商確認延後實施,學期實習期間仍以18為主。

四、有關海外實習之因應

(一)承辦單位應調查及彙整各系學生海外實習狀況(包含實習期間、國家、實習機構、地點)利學校掌握狀況並能適時應對。

(二)正在海外實習或即將赴海外實習(尤其是大陸港澳地區)之學生如有疑慮或是擔心,請各系協助聯繫實習機構,結束或暫時終止其現正進行之實習,待情穩定再行施行,或是依本校學生校外實習辦法第六條「學生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因其他特殊原因致無法實習,得以其他方式取代之。取代方式由各系自行訂定並經系相關會議通過。以替代方式處理

(三)請各系協助與實習機構討論,有關終止與解約所需負擔之項目或經費。

(四)遇有緊急狀況,請依本校訂定「校外實習(含海外實習)緊急意外事故處理原則」(如附件)處理,或請向本國駐當地外交辦事處請求協助。

(五)提醒學生回台之班機安排,請勿由中國大陸港澳轉機,若從前述地方回台,請配合學校防疫政策,主動上網填報校園傳染病管制網」,並在家休息14天,若14日內有不適,請撥1922依指示就醫,並主動確實告知相關資訊。

五、實習過程中,如因疫情或其他特殊問題需調整或提前終止實習,對於學生實習時數不足之部分,請各系討論替代方案或課程並通過相關會議,以確保學生實習之學分數。


                               附件                    



朝陽科技大學校外實習緊急意外事故處理原則

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學生實習就業指導委員會訂定(106.07.20)

 一、  為確保學生於校外實習期間遭遇緊急意外事故,得即時知悉處理管道並獲得協助,依據「朝陽科技大學學生校外實習辦法」第十條規定,訂定「朝陽科技大學校外實習緊急意外事故處理原則」(以下簡稱本處理原則)。

 二、 國內實習緊急意外事故處理原則

 (一)  學生若於實習過程中發生緊急意外事故,學生本人、其他同學或實習機構輔導教師應即時向系實習輔導教師通報狀況,後續由系實習輔導教師及實習機構雙方共同協助處理

 (二) 系實習輔導教師接獲通報時,應即時向各系主任報告問題發生狀況,並依情節輕重通知系教官、學生導師、校友服務暨職發展處及家長;若涉及校安事件,另請校安中心協助處理並依規定流程進行通報;涉及法律責任問題,必要時得協請本校法律顧問或勞動部等相關單位共同協助處理

 (三)  如需送、報警等,依緊急程度輕重由實習機構即時處理或系實習教師前往協助,後續並協助學生請領保險理賠。

 (四)  必要時,由系實習輔導教師陪同導師或家長至實習機構瞭解意外發生情形及處理方式,並得協請學校業管單位相關人員陪同。

 三、  海外實習緊急意外事故處理原則

 (一)  緊急意外事故發生時學生得先就近向當地警察局求助或與駐外館處聯繫。

 (二)  發生事故學生、其他同學或實習機構輔導教師應即時向系實習輔導教師通報狀況

 (三)  系實習輔導教師接獲通報後,應即時向各系主任及家長報告問題發生狀況,並依情節輕重通知系教官、學生導師、校友服務暨職發展處。

 (四) 緊急事故發生時,實習機構應即時處理或委由駐當地人員或聯絡專人協助處理。

 (五) 如有必要,系實習輔導教師得陪同家長前往當地協助處理相關事宜或協請外交部或教育部駐外單位協助。

 (六) 校安中心依情形(如嚴重天災人禍、有關生命安危緊急情況等)通報教育部,並請教育部向駐當地外交辦事處聯繫尋求協助。

四、 系實習輔導教師應將處理情形詳加紀錄,事件結束後另將處理結果結案存檔,並提報系校外實習相關委員會議及學生實習就業指導委員會備查,作為日後辦理學生校外實習各項業務改進之參考。

五、 校外實習(國內)緊急意外事故處理流程圖、校外實習(海外)緊急意外事故處理流程圖如附件12

六、 本處理原則經學生實習就業指導委員會通過,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1  朝陽科技大學校外實習(國內)緊急意外事故處理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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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朝陽科技大學校外實習(海外)緊急意外事故處理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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